(乙禾教育音乐高考培训部转发)
正式参考依据以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通知、规定,规则、简章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表
(一)美术学(史论)、美术及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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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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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湖北教育考试院 |
1 月 14 、 15 日 |
1 月 17 日 |
美术学(史论)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油画 国画 动画 |
027-6888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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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 月 15 、 16 日 |
1 月 17 日 |
0931-8651485 |
|
河南 |
河南郑州 106 中学 |
1 月 15 、 16 日 |
1 月 17 日 |
0371-6835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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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 月 17 、 18 日 |
1 月 19 日 |
0551-3876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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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南通市招办 |
1 月 19 、 20 日 |
1 月 21 日 |
0513-83549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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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1 月 19 、 20 日 |
1 月 22 日 |
0351-227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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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 |
1 月 20 、 21 日 |
1 月 22 日 |
0871-6249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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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南宁市五中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771-241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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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851-670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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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731-8883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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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 |
2 月 12 、 13 日 |
2 月 14 日 |
0752-620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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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市学院 |
2 月 16 、 17 日 |
2 月 18 日 |
020-34283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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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济南市招办 |
2 月 18 、 19 日 |
2 月 20 日 |
0531-8611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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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述省份美术学、美术及设计类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及我校设置的考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各考点也不接受其它省份美术学、美术及设计类考生报考。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
(二)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表演、音乐(声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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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涵盖省份 |
考试 专业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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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 月 15 、 16 日 |
1 月 17 、 18 日 |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 |
编导 舞蹈 表演 声乐 |
0931-8651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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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
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月 22 、 23 日 |
1 月 24 、 25 日 |
湖南、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 |
0731-8887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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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2 月 13 、 14 日 |
2 月 15 、 16 日 |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 |
010-623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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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山东济南市 |
2 月 18 、 19 日 |
2 月 20 、 21 日 |
山东、江苏、河南、安徽 |
0531-8611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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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凡参加我校 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校考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兰州艺术学校考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北京城市学院考点;湖南、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的考生请务必到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点;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的考生请务必到山东济南市招办考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考试 ,不得再跨点报考。各科 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
二、四川大学 2011年艺术类(省外校考)各有关专业考试科目参考
美术学(史论)考试科目:
1 、赏析作文(笔试 2小时);
2 、中外美术史常识(笔试 2小时);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美术及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考试科目:
1 、素描(人物、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 3小时);
2 、色彩(静物、照片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间: 3小时 );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广播电视编导考试科目:
1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90分钟);
2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考试科目:
1 、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 、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4 、表演(命题表演)。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400分。
舞蹈学考试科目:
1 、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 、基本功测试 (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 、艺术素质 ( A、模仿 B、即兴表演);
4 、艺术表现力 (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400分。
音乐学(声乐) 考试科目 :
1 、声乐 (100分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1--2首。民族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国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戏曲均可;美声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外歌剧、创作歌曲、艺术歌曲均可;
2 、视唱练耳( 100分);
3 、乐理(笔试、 100分 )。
注: 2、 3项为考生必须参加考试的参考分值,有单科要求,在发放合格名单时确定,以声乐单科演唱成绩 100分为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四川省考生报考我校有关艺术类专业按规定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四川省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请关注四川省考试院有关的通告。
咨询电话: 028- 85999669 、 85991681 (艺术学院)
028 - 85993085、 85993089、 86080605、 86081605(招生就业处)
四川大学 2011年艺术类(省外校考)有关专业考试通告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表
(一)美术学(史论)、美术及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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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 |
咨询电话 |
|
湖北 |
湖北教育考试院 |
1 月 14 、 15 日 |
1 月 17 日 |
美术学(史论)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油画 国画 动画 |
027-6888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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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 月 15 、 16 日 |
1 月 17 日 |
0931-8651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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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河南郑州 106 中学 |
待定 |
待定 |
0371-6835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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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 月 17 、 18 日 |
1 月 19 日 |
0551-3876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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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南通市招办 |
1 月 19 、 20 日 |
1 月 21 日 |
0513-83549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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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1 月 19 、 20 日 |
1 月 22 日 |
0351-227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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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 |
1 月 20 、 21 日 |
1 月 22 日 |
0871-6249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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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南宁市五中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771-241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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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851-670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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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1 月 23 、 24 日 |
1 月 25 日 |
0731-8883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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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 |
2 月 12 、 13 日 |
2 月 14 日 |
0752-620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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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市学院 |
2 月 16 、 17 日 |
2 月 18 日 |
020-34283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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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济南市招办 |
2 月 18 、 19 日 |
2 月 20 日 |
0531-8611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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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述省份美术学、美术及设计类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及我校设置的考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各考点也不接受其它省份美术学、美术及设计类考生报考。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
(二)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表演、音乐(声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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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涵盖省份 |
考试 专业 |
咨询电话 |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 月 15 、 16 日 |
1 月 17 、 18 日 |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 |
编导 舞蹈 表演 声乐 |
0931-8651485 |
|
湖 南 |
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月 22 、 23 日 |
1 月 24 、 25 日 |
湖南、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 |
0731-8887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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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2 月 13 、 14 日 |
2 月 15 、 16 日 |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 |
010-623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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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山东济南市 |
2 月 18 、 19 日 |
2 月 20 、 21 日 |
山东、江苏、河南、安徽 |
0531-8611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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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凡参加我校 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校考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兰州艺术学校考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北京城市学院考点;湖南、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的考生请务必到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点;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的考生请务必到山东济南市招办考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考试 ,不得再跨点报考。各科 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
根据教育部2011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具有一定音乐素质和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音器官、手指均无疾病,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均可以报考。从学生个人长远发展和就业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建议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六、报名与考试: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
* 音乐初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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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音乐初试考点 |
初试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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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河南郑州铁六中 |
2011.1.18-1.19 |
2011.1.1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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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2011.2.18-2.19 |
2011.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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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大学 |
2011.2.18-2.19 |
2011.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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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1.2.18-2.19 |
2011.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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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潍坊市招办 |
2011.2.19-2.20 |
2011.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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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011.2.20-2.21 |
2011.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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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1.3.5—3.6 |
2011.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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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考点省份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1.3.5—3.6 |
2011.3.7-3.8 |
* 音乐复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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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音乐复试考点 |
复试报名时间 |
复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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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初试合格考生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011.3.10—3.11 |
2011.3.11—3.13(其中3月12日考笔试,具体安排见考场公告) |
(二)报名流程
二)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凡报考我校音乐专业的考生,可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2月22日登陆地大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进入“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确认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
2、现场报名。考生持打印的《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3、说明:未设考点的考生必须持有《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方可参加我校湖北考点的报名和考试;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若因故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可直接参加考点的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凭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指定的考点参加报名,恕不接受函报和代报。考生必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
2、设立考点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在该省指定考点的考试;未设立考点或因时间冲突未参加指定考点考试的考生,由本人征得其所在省级招办许可后,可参加我校湖北考点的考试。
3、我校在外省考点的考试按照初试的内容进行。初试结束后在考点和地大招生网站公布初试合格名单。复试均在我校进行,复试时间见上表。
4、凡取得武汉音乐学院和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专业(仅限声乐、舞蹈、器乐、钢琴类)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上述院校复试资格证明直接参加我校湖北省内考点相应专业的复试。
5、初试考务费为每项100元,若考生兼报其他项目,则每一项目加收50元;复试考务费为每项200元,若考生兼报其他项目,则每一项目加收100元。
6、考生应按照我校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凡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测试内容及分值
1、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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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主选项目 |
考试科目 |
自备作品分值 |
精神面貌 分值 |
|
音乐学 (音乐制作与传播) |
钢琴 |
自备作品一首 |
90% |
10% |
|
器乐 |
自备作品一首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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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表演与传播) |
声乐 |
自备作品一首 |
7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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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自备舞蹈一个 |
2、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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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主选项目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
音乐学 (音乐制作与传播) |
钢琴 |
自备曲目一首40% |
视奏10% |
视唱 20% |
练耳 20% |
乐理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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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自备曲目一首40% |
视奏10% |
视唱 20% |
练耳 20% |
乐理 10% |
加试钢琴作品一首,单独计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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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表演与传播) |
声乐 |
自备不同风格曲目两首50% |
视唱 10% |
练耳 10% |
乐理 10% |
精神面貌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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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自备作品一个30% |
基本功20% |
模仿10% |
练耳* 10% |
精神面貌 30% |
说明:
1、练耳和乐理采取笔试,具体时间见考点现场公告。(*以舞蹈为主项的学生练耳考试为面试,考试内容为单音、和声音程、三和弦与基本节奏的现场听辨与模唱。)
2、 乐器种类、声乐唱法、舞蹈类别均不限制。
3、 精神面貌按考生身高、五官、身材、综合等四个方面考核,身高采取现场实测。
4、 舞蹈考生不许化浓妆,请自备服装和已调试好的音乐伴奏光碟,基本功和模仿的考试均必须穿体操服和白色裤袜。
八、评分要求
1、声乐: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技巧、表现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难度等;
2、钢琴、器乐: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演奏作品的难度等;
3、舞蹈: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动作、剧目及模仿能力等;
4、视唱: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一升一降内的所有调式;
5、练耳:主要考察考生听辨单音、和声音程、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均在一升、一降范围内);
6、舞蹈方向的考生练耳考试内容为:单音、和声音程、三和弦与基本节奏的现场听辨与模唱。
7、乐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和记谱法常识;
8、精神面貌:主要考察考生身高、五官、身材、气质等。
九、注意事项
1、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
2、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舞蹈考生不许化浓妆,请自备服装和已调试好的音乐伴奏光碟,基本功和模仿的考试均必须穿体操服和白色裤袜;
4、我校可提供钢琴伴奏,每首作品20元。